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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峰偏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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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榷之商榷  

2009-03-12 14:36:23|  分类: 所闻所见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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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劲草”与“稚苗”之争

 

郑先生不喜欢写商榷文章。这并非没有原因。初,郑先生门下的董小姐以“劲草”为笔名,在《辑刊》上发文与时任某学会在甘分会会长的如日中天的颜先生商榷,引发轩然大波。外校与郑先生很熟的老朋友李先生等人在某次会议上私下里指责是郑先生所为,且采取“劲草”笔名发文挑战,此非丈夫行径也。郑先生百口难辩,与颜、李诸先生等关系不洽。几月之后,有一文以“稚苗”为笔名,在某刊上发表,专拣郑先生所著《碑铭赞辑校》一书中的失误处,与郑先生商榷。郑先生览后,一笑,不予回应。多少年后,颜先生与郑先生在某酒会上相逢,二先生相举杯,一笑泯恩仇。现在的郑先生感叹到,对商榷之文要置之不理,反而要写信给商榷人赞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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