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小说稿
1 六年后,我和他相遇。
确切地说,那一天,我走进了三联书店,在新书架前驻足、摸索。一本橙黄色封面的书名吸引住了我。是那封面上的插图:一个调皮的孩子公然在课堂上酣睡,“Z~Z~Z~”地打着呼噜。这图画使我新奇,又有一种似曾相识的奇怪感觉。
这本书的名字叫《举世皆醒我独睡》。再看看作者的姓名,就是他。王六一。
我和他相遇了。我和他的名字相遇了。
坦白地说,我不喜欢这个人。虽然这个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个人的冷漠、痴呆,是很难讨女孩子喜欢的,更何况他长得不帅——至少,比我曾经的男友不漂亮。
那一天,我在书店看到了这个人写的书,就想起了这个人。是因为,怎么说呢,这个人的古怪。
要记住十年前的一个人,是很不容易的。现在,我已经把三年前的一些人,一些事,都忘记了。其中,包括我的前男友。我曾那样深爱过他。
但我记住了王六一这个人。
记忆就像是一种奇怪的粘合剂,它总是粘附着你心底里的说不清、道不明,但肯定有趣的部分。
2 我最终买下了它。带回家,读他。
在书的封一折口的上方,有一帧他的小相。我拿出大学一年级我们班的合影,比较了一下他,他一点儿都没变:短发,白白胖胖的脸,鼻毛很长。再看看眼睛,还是那样,阴沉、抑郁,好像亘古以来诗人们的忧郁都浸润在里面,目光显得呆滞。他的白眼珠多,黑眼珠少,看上去好像总在嘲弄人(怎么看怎么像一个叫阮籍的古人?而他又不姓阮,显然不是遗传得来)
盯着这个人的脸看,会很不舒服的,他让人受不了。
我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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